1)【第015章】府院分歧_国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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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风雨

  府院分歧

  ps:前述胡汉民竞选确实出错,抱歉,已修改。

  在秦时竹进行第二个总统任期时,中央集权制、总统制不仅已载入宪法,而且成为民意主流为社会所拥护,其余各党派也大多对此持肯定态度。国务总理和国务院各部除了在任命时需要国会两院批准外,在职权上仅对总统负责,不再对议会负责,也不必因不信任案而辞职。当然,议会对内阁和总统都还拥有弹劾权,总统也没有解散国会的权力。

  但中国与美国的情况又不同,美国没有总理这个职位,仅仅任命了国务卿,虽然国务卿拥有很高的地位,但在宪法中并没有明确管辖其他各部的权力,而且国务卿所在的国务院与中国国务院不同,只相当于外交部和其他一些专业委员会的组合,其他中央各部不是国务院的下属机构,只对总统负责,不对国务卿负责。而依据民国宪法,国务院是中央政府,中央各部都是国务院的下属机构,总理作为国务院的最高领导,握有较大权力,各部的草案没有总理副署无效。从这个角度出发,总统、总理之间仍然有一定的相互牵制作用,总统不能将国务院看做是总统府的内设机构。特别是在内政、经济等领域,国务总理拥有相当程度的发言权。当然,副署权可是大杀器,因为如果以国务院名义发出的如果没有各部部长副署同样也无效。一旦祭出,要么部长去职,要么内阁总辞,是十分慎重的大事。

  在唐绍仪的上一个任期,他和秦时竹之间的合作非常理想,一个主外、一个主内,取得了丰硕的成果。但随着一战和北方战事的结束,唐绍仪敏锐地觉察到,他与秦时竹之间的政策分歧开始增多了,有些矛盾甚至十分尖锐。虽然这次内阁组建依然提名自己为总理,阁员也基本维持了上一次内阁的模样,但两人有关大政方针上的共同点却在迅速减少。

  在外交领域,虽然外交部明确由总理分管,但1914以来,基本上中国外交政策都是总统意志的体现,最多是在侨务、南洋商务等无关大局的细枝末节问题上由总理把关,随着世界进入和平时期,唐绍仪认为应该更多发挥总理的作用。因此,对任命顾维钧作为外交次长的决定他是十分矛盾的,于公,他不希望女婿出任这个职务,有顾维钧这个女婿在,他更多地只能采取避嫌、绕开的策略;于私,他又希望顾维钧能出任这个职务,顾维钧原先是总统府分管外交工作的副秘书长,人虽然年轻,但资历也好,能力也罢,都得到秦时竹的垂青,一个次长的位置,绝不是因为他是唐绍仪的女婿而得来的,恰恰相反,唐绍仪认为如果现在退下去的话,女婿五年后出任总长或者相当于总长的职务不在话下。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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