的目光迷住了。
那时,他好像还没那么自信,但眼神是真诚的,直接的,带着一见如故的热情,也不乏羞涩柔软的依赖。
生平头一遭,她不仅不再需要口罩的掩护,还走出了医生的白大褂,像关心一个弟弟那样打量他的倔强与羞涩,执着与彷徨。
她发现,原来自己能为他做的,真的可以比一个医生更多……
没错,他就是坐在身边的这个男人,叫许博,正在喝茶。
这架中型客机的噪音还是蛮大的,自起飞开始,两个人就没怎么交谈了。不过,她的手一直绕过男人的臂弯,被他握在手心里。
对这双手的偏爱,是他最早也是最不厌其烦的暧昧表达。而第一次被他握住,还是在开始治疗的那个晚上,气氛暧昧的影吧包房里。
身体上的亲密接触从手开始,无疑是最顺理成章的。而他对这双手溢于言表,情不自禁的喜爱还是让她受宠若惊了。
他摸了又摸,亲了又亲,还放在鼻子底下闻,贴在脸上蹭……不知怎么搞的,首先接受抚摸的,居然变成了他。
他的脸颊,头发,耳朵,脖颈,他宽宽的肩膀,结实的后背,发达的胸肌,还有肚脐和咯吱窝……
那恐怕是她跟一个男人经历的最为奇妙的事,全程充满了忘我的笑声,预想中的尴尬和紧张都被一份简单的快乐驱散了。
拿许博当药引子,是程归雁自己提出来的。说出名字的刹那,她一帧不落的捕捉到了莫黎眼睛里掠过的一抹光亮。
不过,两人都明白,这个人恐怕是唯一靠谱的选择。
“你们……是来真的?”
虽然对莫黎的性爱观尚且保持审慎的态度,程归雁毕竟压不住好奇。而且,跟她说话,没有拐弯抹角的必要。
“什么叫来真的?”莫黎毫不客气的回敬,“我跟你可不一样,从小到大也没学会怎么装假。你呀,是从来没爱过,才说这种小孩子家家的傻话!”
程归雁比她大叁岁,却经常被当成小孩子,每次都服服帖帖,无言以对。
——爱过。
这个词对她来说,真的太过抽象,遥远而模糊。
在至今仍时常出现在梦里的放学路上,在满地砂石的足球场边,她的心“扑通扑通”的跳过。
在那个永远被众星捧月的男生把一个脏兮兮的足球塞进怀里的刹那,她浑身麻痹,脑子发晕,完全丧失了思考的能力。
高考前,她参照他的名字改了自己的。后来,如愿以偿的来到他所在的城市。却茫然不觉,早在怔怔发晕的那一刻,就已经注定了彼此的错过。
缘分,就像那“交汇时互放的光亮”,等不得哪怕“一低头不胜凉风的娇羞”。
而在产科门诊遇到的那位公务员陈先生,早已没了踢球打架时带着风的飒爽英姿。撞得程大夫刹那失神的,并非回眸已是百年身的心怅惘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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