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0762章 缴枪_官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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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明余中豪等人的身份,是省公安厅办公室签发的,证明上才写着具体事宜,比如收枪,就得由省公安厅政治保卫处签发。

  向天亮又是一番认真细致的验看。

  余中豪等三人也很耐心,站在那里等待着,特别是余中豪,对向天亮的任何表现,他都有所预料,犯不着和这家伙较劲,你越较劲他会越來劲。

  不过,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,向天亮这么一认真,还真让他找出毛病來了。

  只见他将那张省公安厅政治保卫处签发的证明,折了两折,手一弹,嗖的一声,扔向了余中豪。

  余中豪面无表情的伸手接住,打开一看,先楞了一下,又再看一遍,马上递给了省公安厅那位政保处副处长。

  这位政保处副处长看了看证明,顿时就楞住了。

  向天亮微微一笑,伸出左手的三根手指头晃了晃,又径自续上了一支香烟。

  不错,证明上的毛病还不止一个,而是三个。

  第一个毛病是枪号,都是内行人,知道五四式的枪号,是根据出厂序号和地区分配合编而成,枪号八位数是个常识,可证明上写着,向天亮需要上交的佩枪枪号是个七位数,居然在中间少了一个零,国内恐怕还沒有七位数枪号的五四式手枪,除非是私枪。

  第二个毛病也很明显,证明的签署人不是省公安厅政治处处长,而是由一位副处长代签的,非公安人员人员的持枪证发放和收回,是有严格规定的,只有政保处长才有权签发,即使政保处长因故不能签发,也必须在证明上再附加一个证明,向天亮的枪和持枪证是处长签发的,不可能由一个副处长收回。

  第三个毛病比较隐晦,沒有经验的人还真看不出來,证明的签发日期是今天,这沒有问題,问題是写证明的人有点画蛇添足,在年月日的落款之后,居然还写着“即日,十五点三十分签发”,这问題就大了,现在是下午十六点二十二分,从省城到滨海距离四百多公里,沒有高速公路,乘车需要十二个小时以上,即使是坐飞机,七转八转的也要三个小时,就是开着直升飞机,也不可能在五十二分钟内从省城赶到滨海,稍加推理便可得出判断,要么是写错了,要么是到滨海以后才填上去的。

  本该严肃的证明上有三处毛病,可谓漏洞百出,向天亮有权拒绝缴枪。

  客厅里的气氛,不但尴尬,而且凝重,敏感的人或许还能嗅出一丝紧张的味道。

  紧张是有道理的,向天亮的西装敞开着,白衬衣边的黑皮带上,就插着那把将要被收走的五四式手枪,而且沒有枪套,就那么随便的插着,完全是随时能拨枪的姿势,更要命的是,向天亮的枪是开着保险的,让人见了不紧张都不行。

  更让人难以相信的是,客厅里的四个人,从进门到现在,居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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