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183章 三方角逐_国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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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电袁世凯,指出中国司法不独立,稍有常识者皆知,况宋案牵连政府,国务总理赵秉钧且为暗杀主谋之犯,法院既在政府藩篱之下,宋案呈诉至该院,能否望其加罪。政府无所阻挠,此更为一大疑问。并说:“司法总长侧身国务院中,其总理为案中要犯,于此抗颜,似可不必。”

  但黄兴恰恰忘了,正是国民党天天将《临时约法》挂在口中,给了袁世凯可乘之机,袁世凯的逻辑很明确。我这是按照《临时约法》办事。你不是让我尊重约法吗?怎么事到临头,反而又要我破坏约法?无聊的笔战、口水战打了三天。国民党不得不屈服。

  由于特别法庭在袁地阻挠下不能成立,宋案只得按常规的法律程序,由上海地方审判厅审理。由于上海审判级别较低,袁世凯方面就可以在法律程序上设置种种障碍。4月21日,上海地方检查厅发出传票,票传赵秉钧到庭受审。但赵秉钧在袁世凯的支持下,声称上海方面违反程序,拒不到案。

  上海地方检察厅无奈,只能命令陈英齐预审应桂馨和疑犯武士英,并向京师检察厅发出传票,要求拘捕嫌疑犯洪述祖,但洪本人早就在袁世凯的授意之下,逃到了青岛德租界。上海方面鉴于洪述祖迟迟不能引渡,不得不推迟将宋案移交审判厅开审,并要求外交部向青岛德国当局交涉,从速将洪引渡归案。

  结果可想而知,外交部也操纵在袁世凯的手中,对于引渡一事,自然不甚热心。而且洪述祖在德国当局的庇护下,4月26日还从青岛发出通电,为自己和北京政府开脱罪责。声称:“述祖宗旨,不过欲暴(曝)宋劣迹,毁宋名誉,使国民能少受其党派*之苦而已。故不得不假托中央名义,以期达此目的。”

  与此同时,京师检察厅在上海方面的再三催促下,才在期限地最后一天向赵秉钧发出传票,但赵秉钧根本无视司法独立的尊严,他在给京师检察厅的复文中,除继续一口抵赖自己的罪责外,断然拒绝到案。为此,他还假惺惺的声明:“现在秉钧旧疾复发,曾在北京法国医院调治,当有诊断书可证,已于4月25日呈明总统,资假五日在家,自未便赴护。”京师检察厅也不是真地要传呼赵秉钧,一接到赵秉钧的复文,便立刻转发上海,算是交差。

  由于宋案要犯迟迟未能判定,审判一拖再拖,只能再次宣布延期。法律解决似乎也碰壁了。

  但袁世凯却不会放过这样的好机会,通过反对派报纸一再乘机夸大其词,纷纷宣传国民党都督准备反抗中央的消息,并有赣、闽、粤、皖、湘组成五都督团地流言。四川共和党报纸甚至登载消息说,国民党“密议拥戴孙、黄发难,以苏、浙、皖、赣土地抵借日款,购日枪械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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