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十四章 父子_鬼喊抓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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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,那棵老树还在呢,旁边还有口井。”王诩提着一个大包袱从车上下来。

  坐在前排的猫爷让出租司机停在路上等他们,自己也跟了过去。

  两人走到了一间寻常的农家老屋前,敲响了屋子的门,开门的是一个苍老的老太太。

  “你们找谁?”

  王诩回头看看猫爷,这家伙把头偏到一边,似乎不想说话,王诩叹了口气道:“请问谭山老爷子是住这儿吗?”

  老太太也深深叹了口气:“死啦,早死啦,孩子不见了,他也病倒了,两年前就这么撒手去了……”

  王诩又回头看看猫爷,那家伙的脖子好像都快扭断了,硬是不往这边看,好像自己就一过路的。

  王诩无奈又问道:“那您是?”

  “我是他老婆子,你们两位还有什么事吗?”

  王诩提起了那个装骨灰盒的包袱:“我们……我们是公安局的,您的儿子……找到了……”

  …………

  四十年前,就在这个地方,有个男孩儿出生了,谭山高兴地在村子里来回跑了两圈,生怕乡亲们不知道他生了个带把儿的,等到老丈人把他逮回去才想起来自己还没给孩子起名字。

  他这孩子打小就聪明懂事,白天自己走几里地去上学,晚上还能帮家里干活。乡里的老师说这孩子今后能上大学,初中得去城里念,谭山二话没说就把家里的牛给卖了,又借了不少钱,送孩子去了城里,谁知这一去就是十多年。

  谭海初中住在城里的老师家里,每个月谭山都会寄生活费给他,这对当时城乡差距巨大的农村来说是不可想象的,但他坚持了整整三年。

  直到谭海考上高中那年,写了一封信回来,那信里有三年里所有的生活费,还有一句:爹,娘,你们受累了。

  自那以后,谭海自己勤工俭学,每个月反而能寄些多余的钱回家,全村人都羡慕谭山生了个这么出息的儿子。

  时过境迁,当谭海在另一座城市的名牌大学毕业,直接被一家跨国企业录取时,他回到了家乡,这时距他离开已经整整十一年了,如大树般健壮的父亲已经显出了老态,母亲脸上也多了些皱纹。

  一切看来都很美好,但时间终究会改变一些东西,懂事的谭海变了,在这个物欲横流的世界中他渐渐变成了另一个人。

  最初他每个星期都会给家里写信,慢慢变成了每个月,最后就是一整年都毫无音讯。

  而信里的内容也从几千字的嘘寒问暖,变成了简单的几句问候,直到有一天信封里有的只是那一张张冰冷的钞票。

  钱越来越厚,情越来越薄。

  谭山却没有忘记这个儿子,他每个星期都会给谭海写信,虽然他只参加过扫盲班。

  年近六旬的他,为了给儿子写信可以彻夜翻着那本已经破破烂烂的新华字典,而即使翻烂了字典,他的字里行间也只能表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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